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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民进城落户意愿专项调查的通知【京农经〔20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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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密云县、延庆县经管站:

  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进城落户意愿专项调查的通知》(农调办[2013]7号)精神,按照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统一要求,现将开展此项专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户,每户填写一份调查问卷,即:

  通州区40户,密云县40户,延庆县20户。

  二、调查内容:

  对调查户的家庭成员、收入、土地经营等基本情况,以及

  进城落户的意愿和条件进行问卷式调查。(详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2013年7月16日前

  四、上报方法:

  各区县将调查数据录入到农业部统一下发的Excel格式的

  电子表格中,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并通过办公OA系统发送至市农经办金融处相关人员。(原始问卷不需寄回)

  五、填报要求:

  各区县经管站要组成区县、乡镇、村联合调查小组,到村入户按照所在村和调查户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及数据,避免代填、误填、漏填。按时保质地完成调查上报工作。

  区县经管站负责做好调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存档工作。

  六、调查经费:

  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调查样本数量、数据质量、数据报送的及时性等情况核定补贴经费,于调查结束后下拨到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如数发至各区县,由各区县负责如数发给每个被调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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