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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2013年上半年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农经〔201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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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密云县、延庆县经管站: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上半年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农调办[2013]04号)精神,按照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统一要求,现将开展2013年上半年专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范围

  (一)2013年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

  1、调查目的:了解2013年1-5月份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和外出就业情况。

  2、调查范围:全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户,每户填写一份调查表。

  3、上报时间:2013年6月10日前。

  4、上报方法:各区县将调查数据录入观察点信息系统,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及市农经办金融处。

  (二)2013年上半年农民家庭现金收入情况调查

  1、调查目的:了解2013年上半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现金收支情况。

  2、调查范围:全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户,每户填写一份调查表。此项调查开始以前的各项收支根据农户记账汇总计算,调查开始时至6月底的收支根据以往情况进行估算,并将两项进行加总后填写1-6月的收入支出。

  3、上报时间:2013年6月10日前。

  4、上报方法:各区县将调查数据录入观察点信息系统,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及市农经办金融处。

  二、填报要求

  各区县经管站要组成区县、乡镇、村联合调查小组,到村入户按照所在村和调查户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及数据,避免代填、误填、漏填。按时保质地完成调查上报工作。

  区县经管站负责做好调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存档工作。

  三、调查经费

  农业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调查样本数量、数据质量、数据报送的及时性等情况核定补贴经费,于调查结束后下拨到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如数发至各区县,由各区县负责如数发给每个被调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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