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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管理信息化村级电脑更新设备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农经〔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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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经管站、农经办:

  针对郊区农村管理信息化村级电脑设备老化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现状,在2012年由市财政统一投资对1914个村级旧电脑设备进行更新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对其余2072个村的旧电脑进行更新,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和设备采购工作,现就做好设备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设备发放、接收验收和登记备案

  国家无偿为村级更新的电脑设备将于5月初由供应商负责逐台送到各区(县)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经管站要选定专人负责组织做好设备的接收与验收相关工作。

  市农经办统一组织对新设备的硬件和随机安装的软件系统进行初检,并负责总体协调与供应商及区(县)关系,统一安排更新村设备下发时间和方法,统一验收时间、统一对设备发放和验收结果进行备案。

  区(县)、乡(镇)经管站负责统一组织安排本区(县)、本乡(镇)更新村的设备接收和验收工作,并审核更新村设备验收情况。

  更新村负责安排好设备安装地点(包括安全干净的场地、有充足电源接线等),选派专人在接货后当日完成验收工作,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并填报《设备验收单》,由市、区(县)、乡(镇)、村审核分别备案保存。(具体验收方法见实施方案)

  每台新设备按照分配名额发放到对应的村级组织,各区(县)经管站要做好新设备的行政编码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做到专机、专号、专村使用。并将登记备案结果上报市农经办金融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备使用和管理

  国家无偿为207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更新的电脑设备,所有权归该村集体所有,各村要按照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的标准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国家拨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一是要明确专人管理和使用。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设备管理,按要求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妥善保管密码,保持与上级经管部门和软硬件售后服务公司的联系。

  二是要加大应用力度。本次更新的计算机设备存储量大、运行速度快,能够充分满足农村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各村要充分利用新设备加强对本村经济社会事务的信息化管理,使村级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要做好新旧设备历史数据的备份,交换对接,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四是要做好旧电脑的善后处理工作。对于旧电脑仍能使用的,要充分发挥作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于旧电脑已经完全损坏不能使用的,要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要求,做好设备相关处理工作。

  三、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完成设备登记入帐

  国家无偿为村级更新的电脑设备,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套设备总价值为5795元。更新村要按照统一标准和价格,由村级会计人员登记入帐,按照固定资产标准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联想电脑5795

  贷:资本公积—国家无偿拨入固定资产5795

  各区(县)经管站要以此通知为记账依据,组织好所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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