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农经办(农研中心)调查研究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适应首都发展新常态、落实新定位、迈向新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京郊农村改革发展实际,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着眼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不断健全决策咨询制度,提升调研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深入推动“新三起来”,立足“十三五”时期全市农村调研规划工作新要求,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推进首都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把握首都城市发展战略新定位,加强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研究
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从京津冀大区域共同发展的高度,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跨区域“三农”发展调查研究。
1.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生态环境建设调查研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加强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合作,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生态环境建设调查研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生态理念支持。
2.开展京津冀都市型现代农业创新发展研究。着眼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展京津冀农业区划的统筹规划研究,加强京津冀都市现代农业圈建设;依托京津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促进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路径。
3.开展京津冀新农村建设新思路、新路径研究。围绕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人的新农村”建设调研,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保护传统村落;面向京津冀三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调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村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合作,促进京津冀三地新农村建设合作共赢。
二、针对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新阶段,加强新型城乡关系研究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针对首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加强新型城乡关系研究。
4.加强首都城乡发展一体化研究。围绕北京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加强“十二五”时期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评估以及“十三五”时期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围绕做好北京市农经办(农研中心)“十三五”规划编制,加强调查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约束日益凸显,人口红利已经消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围绕这一突出变化,加强北京农村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加强逆城市化发展新趋势研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5.继续深化二道绿隔地区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研究。在前两年调研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五区六镇(朝阳区金盏乡、通州区台湖镇和宋庄镇、大兴区青云店镇、丰台区长辛店镇、顺义区高丽营镇)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所探索建立集体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加大融资模式创新研究,围绕促进农地增值收益公平分配开展相关研究,积极探索二道绿隔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路径。
6.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关问题研究。把握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根据北京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规划,加强新常态下北京新型城镇化相关问题研究。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开展法治城镇化相关研究,将城镇化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围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开展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小城镇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庄保护等研究;突出人的城镇化,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研究,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以及整建制农转居、农村城镇化等问题研究;着眼于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加强调查研究。
7.开展农产品安全保障与流通模式创新研究。立足于“舌尖上的安全”和“舌尖上的美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入互联网思维,推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继续开展“社社对接”安全农产品直供试验示范研究,探索建立安全农产品产消直通新机制,推动形成全产业链农业,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收益。
8.开展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研究。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探索以信息化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加强信息化对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北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研究、京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以及农经政务网站大数据分析及规划设计研究,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三、突出推动“新三起来”新任务,加强深化农村改革研究
推动“新三起来”是首都农村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抓手,要继续围绕推进“新三起来”这个目标,认清“大资管”时代对“三资”管理的新要求,全面深化京郊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和“三资”管理新机制。
9.深入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及《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围绕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研究;依托农村经管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土地规范流转问题研究;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中,加强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土地流转方面的典型案例。围绕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加强跟踪调查研究。
10.开展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研究。围绕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好农民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明确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具体办法,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加强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退出权、继承权实现路径研究,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试点研究。
11.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围绕推动农民组织起来,加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重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各类合作社的试点研究,开展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研究;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研究,促进京郊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运行机制研究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收益分配机制研究,促进合作社间的合作与联合经营。
12.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起来研究。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市场化经营及城镇化中农民保障问题研究;围绕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的专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推动村级实行“政经分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深化委托代理相关问题研究。开展集体资产证券化等前瞻性问题研究,提升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市场化水平。在总结门头沟区农村集体资产信托化经营经验、密云县水漳村土地信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用市场手段积极稳妥有序地扩大试点规模,开展集体资金、经营性物业、农用流转土地的信托化经营试点研究,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和发展农民财产权益。
13.加强农村金融创新研究。充分发挥金融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研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研究;围绕北京市农村金融协会组建工作,加强跟踪调查研究;按照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要求,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相关问题研究。
1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按照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加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向乡镇级拓展。在基本完成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开展完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收益分配机制研究,选择成熟地区开展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研究,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乡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路径。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围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相关研究;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加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运营机制研究;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加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
15.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研究。围绕“集体资产审计年”主题,加强全市农经系统审计调查研究,进一步夯实全市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基础,开展完善集体财务审计制度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研究;针对土地征占款、财政支农资金、大型建设项目、产权交易等重大经济事项开展专项审计监管研究,切实加强对集体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开展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效益问题研究,完善“三农”补贴政策。
16.探索建立健全“农资委”的体制机制研究。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强化农经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职能,按照全市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借鉴海淀区率先成立“农资委”的基本经验,积极探索研究“农资委”健康运行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农经部门的核心职能作用,确保农村“三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17.开展新时期农民负担以及农村改革史研究。加强新时期京郊农民负担问题调查研究,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围绕京郊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负担等问题,加强京郊农村改革历程研究;继续做好《北京农村年鉴》、《北京农村经济》、《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报告》以及相关农史的组织编写等工作。
18.继续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及发展报告等常规性调查研究。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经济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资源监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山区经济与生态建设、农民负担监管等业务领域工作,继续做好农经统计分析及发展报告等常规性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分析报告质量和水平。
四、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研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全面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调查研究,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夯实“三农”工作的法治保障基础,积极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19.开展乡村治理创新研究。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维护和发展农民主体地位和各项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村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政经分离”;深化农村财务监管成效研究,完善制度建设,杜绝“小官巨腐”现象,提高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20.加强农村改革发展法治保障研究。围绕农村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农村改革发展法治建设和制度保障问题研究。重点从法治的角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三资”管理、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继续深化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立法研究,推动有关“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逐步完善。
五、立足平谷试验区改革新平台,加强农村改革创新试点研究
在京郊农村其他区县开展农村改革试点研究的同时,重点立足平谷农村改革创新研究试验区的平台,加强农村改革试点研究,及时总结推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改革试点新成果。
21.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在基本完成平谷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和生态制度体系等研究,把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和平谷的“三个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统一起来,在充分考虑北京市政府对各区县生态涵养区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研究构建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新方式。
22.深化“美丽智慧乡村”建设试点研究。继续推进平谷区西柏店村“美丽智慧乡村”建设试点研究,在完善生态系统和智慧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试点,积极开展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和“美丽智慧乡村”建设理论研究,注重乡村循环农业的发展,努力将西柏店村建设成为我市美丽智慧乡村建设的一个示范窗口和知名品牌。
23.推进农村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研究。积极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风险管理功能和信用创造功能,扎实推进平谷区东四道岭村、西柏店村等农村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建设,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探索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合作社,增加农户和村集体财产性收益,改善乡村民主自治,增强村庄内生发展能力。
24.推进山区闲置农宅集约利用试点研究。积极探索乡村酒店式信托经营管理、乡村休闲养老社区等利用社会资本开展闲置农宅利用的方式,继续推进山区闲置农宅利用的调研和试点工作,不断探索闲置农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有序退出新机制。
25.开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试点研究。在总结平谷区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模式基础上,加强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并依托当地特色产业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透明农场”建设试点,从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角度,为做大做强平谷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持。
26.开展现代农业引导性基金可行性研究。深入系统总结成都蒲江万亩猕猴桃产业项目的成功经验,与正大集团合作,开展平谷区现代农业引导性基金可行性研究,探索以农村金融创新引导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式。
六、根据新型智库建设新要求,不断提高调研管理科学化水平
在2014年调研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基础上,根据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新要求,继续完善调研管理制度,创新调研服务方式,凝聚起不断提高决策咨询水平的正能量。
27.进一步推进调研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按照调研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办事,加强与相关处室、单位的沟通协调,重点起草和出台有关调研成果出版管理办法、调研成果考核管理办法、优秀调研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同时组织举办《调研管理制度与流程汇编》专题培训,提高调研人员掌握运用调研管理制度与流程的意识与能力,增强全体调研人员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健全有利于“出成果、出人才、促工作”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年轻人锻炼成长的调研环境。
28.继续加强和创新调研的基础服务工作。继续完善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做好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特约研究员队伍。从建设地方智库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数字图书资料室建设,在2014年完成硬件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强软件建设,实现硬件、软件建设“双升级”,健全图书资料室的服务功能。鼓励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做好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和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换届工作,筹办第18届京台科技论坛农业交流活动;与农民日报社共同主办平谷农村改革试验区学术研讨会。加强农经宣传工作,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加强政策实施评估,加大优秀调研成果推介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决策咨询研究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29.加强全市农村调研合作。根据北京市农经办(农研中心)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调研合作,重点加强全市农村经管系统调研力量的协同合作,适时召开全市农经系统调研工作座谈会,充分发挥各区县农经系统调研作用,利用好全市农村改革与发展观察员队伍,不断加强郊区农村改革发展中涌现的新典型、新案例的调查研究,努力提升全市农村调研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