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是当前海淀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海淀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本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工作,8月30日,海淀区农经站(区农资办)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动员部署会,站长常印怀同志结合文件精神,就全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镇农资委、玉渊潭股份经济合作社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市农交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海淀区农经站(区农资办)副站长石全换同志主持。
会议着重强调了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重要意义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部署了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交易标准和建立管理机构等近期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明确各单位要在工作过程中,统一思想、加强沟通,抓紧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程序、规范交易,切实把文件贯彻好、执行好。动员部署后,区农经站(区农资办)业务科室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区政府两个文件精神、介绍了产权流转交易项目申请审批流程,市农交所介绍了全市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开展情况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业务流程。
动员部署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全面启动,产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