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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换证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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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做好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换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试点工作,10月18日,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培训。各乡主管乡长、经管站站长、负责组织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市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有关政策精神,宣传在建立政府诚信、规范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介绍朝阳区工作进展情况,布置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统一代码证书办理工作。农经办集体资产管理科科长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的申报流程、审批程序和办理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区农经办主任就朝阳区作为全市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代码工作试点区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各级要深刻领会有关政策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协同配合,狠抓落实,确保统一代码制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二要明确职责。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建立起的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各乡要明确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责成专人负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区农经办要做好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代码证书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三要狠抓落实。作为全市试点区,要发挥示范作用,走在前列,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及证书换发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四要总结经验。各级经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注重总结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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