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后,成员实行动态调整。但目前全国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份额)仍实行静态管理,这就极易导致成员身份与股东身份分离、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错配、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难以体现公平、阻碍要素流动和集体经济长远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总结了上海七宝镇、北京窦店村、深圳市集体经济股权(份额)动态管理经验,从解决“新股东诉求”与“原股东利益”矛盾、股权频繁变动”与“金融稳定性”矛盾、“管理成本激增”与“治理效能”矛盾三个角度入手,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