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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改革“先手棋” 西安市高陵区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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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12月西安市高陵区被确定为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域以来,该区坚持先行先试,在试点工作制度建设、业务流程优化、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乡村振兴引入了金融“活水”,开辟了农村融资新路径,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两权”抵押贷款“高陵模式”。    

  自2016年试点以来,该地区“两权”抵押贷款累计盘活农地约4037亩、农房9619平方米。截至今年7月末,高陵区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达1.88亿元,以“两权”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助力乡村振兴的效应逐步显现。    

  2016年以来,高陵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两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收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六个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搭建了完整的工作框架。国务院批复将“两权”试点延期1年后,高陵区根据前期试点实际对上述办法进行了及时修订,将农房抵押贷款发生不良后的抵押物处置范围扩大至全区范围,在破解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上进行了创新性探索。    

  对农村产权开展确权颁证并实现流转交易,是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关键性、基础性环节。高陵区在西北地区率先启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五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先后成立西北地区首家土地流转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大厅,形成“多个服务窗口、多品种交易”的综合交易平台,建立了从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到流转交易的完整链条。2017年9月,高陵区成功举行了全国首例土地经营权网络竞拍,拓展了“两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处置路径。    

  2016年,由西安市、高陵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了农村产权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高陵区财政出资设立5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试点中出现不良贷款后的风险化解。通过建立抵押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高陵区补齐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风控短板。截至今年7月末,担保机构已累计为“两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达2511万元,在保余额达1348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两权”抵押贷款的可获得性。    

  在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的政策引导下,高陵区承办“两权”试点的金融机构从农户需要出发,制定实施细则,创新金融产品,开设专项服务窗口,实现了“金融机构+‘两权’抵押+农户贷款”的无缝衔接。目前,“两权”抵押贷款产品日益丰富,试点工作向“互联网+”方向延伸,进一步激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高陵区尝试结合辖区承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三变”等改革任务,逐步将“两权”试点经验向其他农村产权扩展,相继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将为“两权”抵押贷款设立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收储基金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大农村产权范畴。    

  2017年8月,高陵区成立农村产权收储中心,履行高陵区农村产权的收储职能,并设立了500万元的农村产权收储基金。高陵区从机构、制度等方面不断理顺收储工作流程,确保了收储中心与高陵区“两权”试点中的评估、担保、抵押登记、贷款等各环节的有效对接。今年5月,高陵区完成陕西省内首笔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签约收储,为“两权”抵押物的处置积累了可借鉴经验。目前,该项经营权经收储中心委托,已由高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挂牌交易,挂牌交易的成功将标志着高陵区“两权”试点完整实践工作链条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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