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至18日,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一级巡视员吴志强带队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调研学习该县在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展积分制治理等相关经验做法,经济体制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杜力军,副处长陈雯卿,三级主任科员宋昕航参加调研,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宣传科科长张觅、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桃园村书记曹振刚一同调研。平罗县政府副县长谢生良、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郭红刚、平罗县农经站站长王云陪同调研。
16日上午,调研组与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农改中心、乡村振兴中心、农经站、乡村振兴室相关人员举行座谈。据介绍,近年来,平罗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县144个村全部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15个、集体经济合作社29个,初步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框架,2024年底,全县144个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8330万元,村均57.85万元,87.5%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座谈会后,调研组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利用“积分制”正向激励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治理这条主线,先后赴姚伏镇小店子村金福源农业专业合作社,通伏乡金堂桥村电商工作室,新丰村平罗县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头闸镇西永惠村五彩种博园,邵家桥村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黄渠桥镇万家营子村积分超市,陶乐镇庙庙湖村积分超市,高仁乡东沙村开展实地调研。
经过考察,调研组认为,平罗县为北京市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治理路径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总结平罗县的典型经验,积极开展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