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2019年5月22日下午,市农财中心党支部开展“三治论坛”主题党日活动。此次论坛特别邀请了中国市场学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永升博士、北京市国资委科技创新与规划发展处杨立博士参加交流座谈。市农财中心党支部书记周庆林主持论坛活动。
周庆林首先介绍了农财中心将“三治论坛”作为特色支部建设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28个字,来自浙江嘉兴桐乡的“三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2013年,桐乡率先推出“法治为要、德治为基、自治为本”的三治建设,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是桐乡为治理社会转型时期各项疑难杂症开出的药方。近年来,市农研中心在特色支部建设方面不断涌现出如“书香处室”、“双周论坛”、“两山沙龙”等党建工作创新做法。2018年,农财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作为特色支部建设主题,通过分期举办“三治论坛”,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整体建设水平和党员的业务素质,以期逐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论坛上,杨立博士从历史的角度剖析了“三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自古以来乡村治理就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商鞅变法中废井田、重农桑就是针对贵族井田制阻碍了农业发展而采取的措施,后来比较著名改革如王安石变法等都把乡村治理作为改革的基础。他认为对乡村振兴的结果评价最终取决于农民主体素质的高低。改革开放来,我国虽然在乡村治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老百姓的价值观扭曲、农业生产力发展遇到瓶颈等问题。其突出强调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的手段、措施和保障。乡村治理是个系统工程,“三治”是个体系,这个体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首先,德治为先导。因为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村孕育出来了的乡贤文化和无数楷模,就是该地区的灯塔,照耀着人们前行。其次,自治为基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推行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对基层社会自治的积极探索。从我国70年来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看,由于政府大包大揽、管得过“宽”,大量事务和矛盾实际上都汇集到政府身上,对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空间产生了挤压与反向依赖,影响了城乡社区成员的参与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基层社会自治作用发挥得比较有限。最后,法治为保障。商鞅说过,“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智者不得过,愚者不得不及。”意思是说,法令是天下百姓的命脉,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其目的是用来保护人民的。聪明的人不能超越它,愚昧的人也不能不遵守它。所以说,法治对于乡村地区人们来说是高压线,也是保护圈。张永升博士从乡村治理的三个维度诠释乡村振兴与“三治”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许多地方仍处于小农经济发展模式阶段,落实好党的土地制度是实现农村繁荣稳定的最大政治,乡村振兴应该重视乡贤文化建设,“三治”属于上层建筑,乡村治理的成效取决于经济基础,乡村要注重支柱产业的培育。“乡贤+乡民”应成为乡村治理主体,在农村,村与村之间的产权是清楚的,村党支部作为领头雁要学会利用市场思维和法制手段引领村域经济发展,善于探索并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吸收外部工商资本进村入户,充分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活力和生机,做大做强集体经济。无论是德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法治来规范和保障,也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从根本上引领和保障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诚信的促进,从而确保良好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农财中心党支部各位成员分别在论坛上做了交流发言。周庆林书记做了总结讲话。他说,今天大家围绕“三治”从不同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和体会,很受启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体现了一种邻里守望、民众自决、社会自治的愿景,实现了政府服务、公民自治、道德共建的有机互动,也实现了法律与村规民约的互动。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内生驱动力,是维持乡村秩序的系列规范体系。各地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而随着社会的加快转型,单一的治理手段无疑难以应对差异化、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有效的乡村自治,就必然要求尊重各地的客观情况,尊重各地的村民群众意愿,以自上而下制度建构的法治为保障,探索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差异化治理,乡村发展才能具有自主性,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总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涵养人格美德,净化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的多重目标,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