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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及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京同步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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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围绕“新型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探索案例、农村“三块地一块产”改革理论与实践”议题,2014年12月14日,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及北京城郊经济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北京同步举行。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年会主题是2014新型城镇化建设暨全国城郊年会。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年会主题是201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北京城郊会经济年会。

  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顾问尹成杰做了题为“新型城镇化中的土地制度改革”的主旨发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作了题为“当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的主旨发言。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司副司长黄延信,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会民法室主任姚红,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会长郭光磊,分别作了题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从物权法角度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大资管背景下的集体资产管理”的主旨报告。

  尹成杰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仍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他指出,新型城镇化要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和市场导向”。要从改革入手解决新型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把握“严格控制总量、调整优化结构”的原则,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的调控机制,健全完善土地节约用地制度。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础上,推进三权分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同时,要用好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进一步明确农地的性质、权能和保护基点。

  韩俊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未来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在把握方向基础上,步伐不断加快,各项改革制度在金锣密鼓地制定和出台。他认为,要更好地引导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从成员权的视角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进一步确权扩能和还权于民,需要进一步推进政经分离,谨慎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与市场的衔接机制。

  黄廷信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要素进入市场的关键,是农民增收的途径,是赋予农民平等的财产权利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做好清产核资、成员权界定、资产量化等基础工作,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对集体资产还权赋能,要加快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

  姚红在主旨发言中指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是权力归谁所有,从物权的视角看,成员身份主要依靠地方性法规调整。《物权法》对于人人有份的家庭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限制是非常严格的。现在中央关于土地制度改革显然要突破《物权法》的限制,在完善法律制度过程中必须考虑农户的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是什么关系,经营权到底是物权还是债权,允许向金融机构抵押的承包地具体指什么,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押转让,以及租用土地到底是物权关系还是债权关系等问题。

  郭光磊在主旨发言中指出,近几年北京市大力推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任务,掌握了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他指出,从全国来看,当前集体资产的管理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化的专业化程度和市场化能力不够、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监督的失灵和外部监督失灵等问题。他认为,集体资产管理已经进入大资管时代,要用金融手段解决农村资产的流动问题。在金融改革的背景下,需要完善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资产管理的委托化,实现集体资产的证券化。

  在一天的讨论中,与会代表认为,发达地区农村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改革理论和实践的前沿阵地,加强农村集体“三块地一块产”的经营与管理,是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和实现农民权益的重要支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郊农村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很多突破,形成了大量的改革实践经验。比如,上海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坚持六个原则、健全四项机制”经验,江苏省苏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态调整、静态固化、政经分开”的三种模式和“存量折股、资产保护、增量扩股”三种类型等。然而,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型城镇化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城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块地一块产”的有效经营和管理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维护好农民权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农村集体产权归属、集体成员权界定、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完善基层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要抓紧修改相关法律的准备工作,要研究设定共有制条件下的土地产权体系,加快推进财政、户籍、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配套改革。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原部长徐小青,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村镇司原司长李兵弟,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焦守田先后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不但有较高的理论探讨,而且荟萃了大量的典型案例,更有法学层面的深层探讨,会议讨论既反映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也深化了对城镇化进程中集体土地入市改革、集体资产管理等问题的认识,提出了下一步深化农村“三块地一块”的改革具体措施和改革路径,为我国农村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2014年年会由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城郊经济研究会2014年会由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和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北京市各区县经管站、农经办、农合中心负责人,以及200余位来自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区从事城郊经济实务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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