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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17年北京市土地确权问题
来信人:刘盈 来信时间:2017-03-15 问题类别:咨询类 回复时间: 2017-03-15 回复单位: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问题正文】
关于目前土地确权政策中,全户转非的户,不对土地予以确权政策咨询,我查看了--国发[2014]2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第四点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有提到 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并且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意见》中第三点中第二小点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再次提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并且我在2017年习总书记的关于三权分置的讲话中,有一点提到保留进城农民承包地的探索应审慎进行。其中有一点提到农民进城就业,没有足够稳定的时候,还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进退有据,所以探索也应当时审慎的。 目前我区土地确权过程中,并不对截止2015年底全户转非的承包户土地,进行确权。请问目前我区的政策中是够考虑的不够全面,有违背国发【2014】25号文件以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意见》中的精神。
【答 复】
北京市土地确权工作由市农委负责,请与市农委有关部门联系。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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