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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问题
来信人:沈连成 来信时间:2016-08-23 问题类别:咨询类 回复时间: 2016-08-23 回复单位: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问题正文】
您好!我们村委会通过代表大会将经济合作社收益个人股红利按人员分配方式分给了村民其中包括一些在合作社没有股份的人员,不包括一部分有股份而户口不在本村人员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股部分。这样分配有一部分股东一分钱拿不到,找村干部理论他说对与错就这么分了爱哪告哪告去,这样分配合理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做?
【答 复】
市农经办资产管理处已于2016年9月28日完成了解情况,答复处理。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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