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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经办(市农研中心)2015年农村经管重点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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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入开展“集体经济审计年”活动,重点做好土地补偿费、村级运转补助资金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的专项审计工作。

  2.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把握重点,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做好“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规范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村级干部三资管理权力清单”试点工作。

  4.规范集体收益分配机制,严禁跨空分配。继续加大力度引导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以按股分红为主、福利分配为补充的集体收益分配方式。

  5.加强改革指导,积极推进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究,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建设。

  6.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力度,2015年底以前力争完成50%以上问题合同的整改任务,2015年下半年对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配合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参与制定政策文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全市1/3的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8.做好农地流转价格、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动态监测工作。推进市、区县两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应用。依托各区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9.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和备案制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

  10.推广房山、平谷等区县乡镇建立调解委员会、村建立调解小组的做法,逐步建立起乡村调解、区县仲裁、市级指导、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11.以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为重点,完善密云水漳村土地信托试点工作,推动延庆、怀柔、平谷等区县农地信托化经营试点工作。积极开展闲置农宅信托化经营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信托化经营试点。

  12.指导市级联合会搭建好合作社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投资融资、农资科技、交流合作五个服务平台。加强联合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北京农联服务中心”建设和淘宝“特色中国”北京馆建设。

  13.组织评选第四批市级合作社示范社。总结一批“可学、可看、可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典型。对原141家市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其引领示范作用。

  14.指导区县发展和建设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指导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加强规范运行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利益分配关系。

  15.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报表指标体系。建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数据库。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与报告工作。

  16.加强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受理农民负担案件举报及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和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17.做好农业部农民负担半年报、年报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做好农业部农民负担监测县管理及数据统计和分析上报工作。

  18.参与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9.分年度和季度完成全市农村各经营层次、各产业的收益分配、资产负债、劳动力就业情况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按要求报农业部和市统计局。

  20.按年度和生产周期完成7个区县、450个点、26个农产品成本核算数据的汇总及单项、综合分析工作。

  21.按季度和年度完成23万户低收入农户、645个低收入村的经济收入监测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

  22.按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要求,完成3个区县、3个乡镇、3个村、100个农户的专项调查和常规调查任务。

  23.开展农村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工作。

  24.为集体资产信托化经营、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发展生产提供金融服务。

  25.筹备成立北京市农村金融协会并开展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6-09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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