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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摘要)(京发[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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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建立包括产业金融、开发金融、发展金融、民生金融、生态金融等方面的资金融通体系。加快推进大兴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探索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鼓励涉农企业上市,支持和引导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和转让。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促进镇村企业集聚和产业升级。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支持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适合本市林业特点的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探索中小河道治理与土地开发相结合的融资模式。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支持30家左右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推进社区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主要农产品价格保险和区域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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